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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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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服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2号)精神,自今年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为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定于2017年11月5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考试类型为上机考试。考试分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来的两个半小时改为两个小时(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经济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下午14:00— 16:00),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请各市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考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二、今年起,我省报名管理方式将进行调整。凡2016年在我省报考经济(初级)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无需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各地考试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把报名“入口关”,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对需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学历、工作单位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同时,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抽验、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做好免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市考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市人社局社保、养老保险、信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与本市的社保(卡)数据、养老保险缴费数据等有关数据系统网报期间实时比对或报名结束后将省局反馈报名数据批量比对等手段进行报名属地化校验,对工作单位或户籍信息不符的报考人员进行认真核查,不符合属地化原则且无合理解释的取消考试资格;涉及造假骗考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三、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诚信参考,注意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到座位,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四、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0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4日17时30分。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地市”选择石家庄,报考资格审核请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

  之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注册时需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需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需审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用于资格审查的其他相关材料,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24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请各市务必在发布本市考务文件时将下述要求明确注明,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有效告知报考人员: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3、国家承认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8、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对涉嫌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经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27-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本考试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本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不得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如有将以上物品带到考试座位且经提醒仍不改正者,按一般违纪处理,取消单科考试成绩。

  在参加考试前,应试人员应登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模拟作答系统》(网址为:http://www.51cpta.com.cn/index.php/economy/virtual) 进行考前模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并认真阅读《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及《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4)。

  在考生入场后,考场工作人员应注意引导考生输入准考证信息登录系统等待开考,同时进行考前巡查,提醒并要求考生将不应携带到座位的手机、资料等物品放到指定位置存放。考试开考以后,考场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规范执纪,不回答任何与考试试题有关问题。考试结束时,工作人员要引导和帮助考生完成交卷,并处理交卷异常情况。

  七、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上机考试费每人每科6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

  九、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十、为方便考生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是部出版集团和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也是2017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唯一指定网站。

  各市要加大对该网站的宣传,确保在本地人事考试网站首页明显位置对该网站有效链接。同时,要提醒考生,为防范钓鱼网站,请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登录,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http://rsks.class.com.cn 登录,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地址进入,三是点击各地人事考试网站上提供的售书网站链接地址进入。网站售书咨询电话: 010-64962347

  十二、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工作计划

  3、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4、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

  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工作计划

7月28日-8月10日

网上采集报考信息

8月24日前

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

10月27-11月2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11月5日

考试实施

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 16:00 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间由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

  附件3

  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到考试座位,违者将按一般违纪处理。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插拔电源线和网线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严禁在考试用计算机上的任何接口上插入自带的手机、移动存储设备、等电子设备,违者按严重违纪处理;插入自带外设,造成考试用计算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并按情节给予严重及非常严重违纪处理;对于蓄意破坏考试用计算机和试图破解考试系统及相关网络、服务系统及设备的情节,将移送公安处理。

  六、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七、自觉接受考场工作人员和督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考务安排。

  八、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考试结束后如发现交卷异常,请及时告知考场工作人员处理。

  九、所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4:

  经济(初级)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携带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到考试机位均属违纪行为,考前请做好检查工作,并将其放到考场工作人员制定的位置。

  四、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http://www.51cpta.com.cn/index.php/economy/virtual)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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