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知识:物业管理招标的程序”由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为您整理,更多经济师相关内容请关注本网站!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招标方式、内容和投标条件,并对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不确定的风险进行预测,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体系。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招标人及招标项目筒介,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基本情况、物业管理用房的配备情况等;②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③对投标人及投标书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书的格式、主要内容等;④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⑤招标活动方案,包括招标组织机构、开标时间及地点等;⑥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⑦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3.招标项目备案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应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①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②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③招标文件;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地产行政主菅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4.公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通过公共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3个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
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
实行投标资格预审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文件、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管理人员的筒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发放应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投标人提供,也可以通过网络下载的方式进行。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和发出投标邀请函后不得终止招标。
招标人应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公开招标的物业菅理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漠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曰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组织答疑与现场勘查
这是为了使投标人详细了解物业的基本情况与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准备投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