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精心整理推荐“中级经济师2017经济基础要点: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一文,希望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
第十八章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第一节 金融风险
一、金融风险的概念
金融风险是指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在货币资金的借贷和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发生偏差,从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难以完全避免。
二、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 |
具体内容 |
不确定性 |
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
相关性 |
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
高杠杆性 |
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
传染性 |
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
三、金融风险的类型
1、由于市场因素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市场风险。
2、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而导致损失的信用风险。
3、金融参与者由于资产流动性降低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4、由于金融机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的操作风险。
第二节 金融危机
一、金融危机的概念
金融危机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金融资产、房地产、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等)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
金融危机的发生具有频繁性、广泛性、传染性和严重性等特点。
二、金融危机的类型
(一)债务危机
1、含义:债务危机,也可称为支付能力危机,即一国债务不合理,无法按期偿还,最终引发的危机。
2、特征:
(1)出口萎缩,外汇主要来源于举借外债。
(2)国际债务条件对债务国不利。
(3)大多数债务国缺乏外债管理经验,外债投资效益不高,创汇能力低。
(二)货币危机
1、在实行固定汇率制或带有固定汇率制色彩的盯住汇率安排的国家,由于国内经济变化没有相应的汇率调整配合,导致其货币内外价值脱节,通常反映为本币汇率高估。
2、从国际债务危机、欧洲货币危机到亚洲金融危机,危机主体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其盯住汇率制度。
3、一国货币危机的发生与其宏观基本面、市场预期、制度建设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有很大关系,一旦某些因素导致市场信心不足,资本大规模的套利使得盯住汇率难以维持,最终会引发货币危机。
(三)流动性危机
流动性危机是由流动性不足引起的。
1、国内流动性危机
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不匹配,即“借短放长”,则会导致流动性不足以偿还短期债务。存款者担心存款损失要求银行立即兑现,从而引发大规模的“挤兑”风波,导致危机爆发。
2、国际流动性危机
如果一国金融体系中潜在的短期外汇履约义务超过短期内可能得到的外汇资产规模,国际流动性就不足。
一国的外汇储备越多,国际流动性越充足,发生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小。
(四)综合性金融危机
综合性金融危机分为外部综合性金融危机和内部综合性金融危机。发生内部综合危机国家的共同特点是金融体系脆弱,危机由银行传到至整个经济。
三、次贷危机
次贷危机是指一场发生在美国,因次级抵押贷款机构破产、投资基金被迫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引起的金融风暴。此次次贷危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债务危机阶段
第二阶段:流动性危机
第三阶段:信用危机
第三节、 金融监管理论
(一) 金融监管的概念
1、金融监管的定义:
金融监管或称金融监督管理,是指一国的金融管理部门为达到稳定货币、维护金融业正常秩序等目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外部监督、稽核、检查和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一系列行为。
2、金融监管首先是从对银行的监管开始的,这和银行的三大特性有关。
(1)银行提供期限转换功能,即银行在储蓄---投资转化过程中为储蓄者提供短期资产和流动性,把储蓄集合起来,再根据投资者的需要提供期限相对较长的负债和资金。
(2)银行是整个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票据的清算者,降低了交易的费用。
(3)银行的信用创造和流动性创造功能。
3、金融监管的意义
(二)、金融监管的一般性理论
1.公共利益论
(1)源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危机,并且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都是被经济学家所接受的有关监管的正统理论。
(2)观点:监管是政府对公众要求纠正某些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的不公平、不公正和无效率或低效率的一种回应。
2.保护债权论
观点: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需要金融监管。存款保险制度就是这一理论的实践形式。
3.金融风险控制论
这一理论源于“金融不稳定假说”,认为银行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促使其系统内增加有风险的活动,导致系统的内在不稳定。这种不稳定来源于:银行的高负债经营、借短放长和部分准备金制度。
4.金融全球化对传统金融监管理论的挑战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监管更强调安全与效率并重,同时对跨国金融活动的风险防范和国际监管协调更加重视。
第四节、金融监管体制
一、金融监管体制的概念;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一国金融管理部门的构成及其分工的有关安排。
二、金融监管体制的分类
(一)从银行的监管主体以及中央银行的角色来分,金融管理体制分为:
1、以中央银行为重心的监管体制:
以中央银行为中心,其他机构参与分工的监管体制。美国是其中典型代表,还有法国、印度、巴西等国家。美国对银行类金融机构采取双线多头的监管体制。
双线:存在联邦和州两级监管机构
多头:在联邦这一级又存在多个分工协作的监管机构。
美联储负责监管在各个州注册的联储会员银行;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负责监管所有在州注册的非联储会员银行。
美联储是唯一一家能同时监管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联邦机构。
2、独立于中央银行的综合监管体制
在中央银行之外,同时设立几个部门对银行、证券业和保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体制,但是中央银行在其中发挥独特作用。德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此外英国、日本、韩国几年来也陆续建立了独立于中央银行或财政部的综合监管当局。
(二)从监管客体的角度来分,金融管理体制分为:
1、综合监管体制
综合监管体制是将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在这种体制下,监管主体可能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发挥监管职能,全面履行监管的职责,属于功能性监管。英国是其中的典型。实行综合监管体制的主要目的是适应金融经营体制从分业转向混业的需要,随着混业经营趋势的发展,实行综合监管体制的国家越来越多,如瑞士、日本和韩国。
2、分业监管体制
分业监管体制是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分别设立不同的专门机构进行监管。当前,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仍然实行分业监管体制,主要原因是:①实行分业经营体制②金融发展水平不高③金融监管能力不足
三、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演变
1、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逐渐由单一全能型体制转向独立于中央银行的分业监管体制。
2、1992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唯一的监管机构,随后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证券委是中国证券分业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证监会是证券委的监督管理执行机构。
3、1998年确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管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和财务公司;证监会是全国证券期货业的主管部门;保监会是金融保险业的主管部门,至此我国基本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组成的分业管理体制。
4、200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5、2003年成立了银监会,负责审批、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等的职责和相关职责。
6、新的监管体制下,中央银行将继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负责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
一是作为最后贷款人在必要时救助高风险金融机构;